银行的尽头是保险?细数那些金融风险处置的“终极利器”

2022-07-04 20:21:59 慧保天下 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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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河南村镇银行的“暴雷”事件及其后续处置进展,不断牵动着广大金融从业者的心,作为中国金融业的基石行业,银行业自带光环,向来是消费者最为信赖的行业之一,这也是银行网点能够成为各种保险理财产品热销渠道的根本原因之一。但如今,伴随着一些偶发性事件,存款保险、保险保障基金等种种带有兜底性质的风险处置工具,开始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公众视野。

金融保险业是风险高度聚集的行业,相关风险不仅防范难度大,也更易于传导到其他行业,甚至引发群体性社会事件。为此,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并协同社会各界力量,不断丰富风险处置工具箱,以妥善化解各类金融风险,为百姓守好“钱袋子”。而保险机制作为风险管理的普遍原则,也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银行业于2015年正式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保护储户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保险业早早建立了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并已经在多次的风险处置中发挥关键作用,但伴随暴雷企业增加,原《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也暴露出诸多弊端,大幅修订已经在进行中。

谈及保险产品的安全性,很多保险代理人会告诉消费者“保险公司不会倒闭,即便公司出现问题,也有保险保障基金保护消费者不受任何损失”,但随着《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修订,保险代理人还能否继续做出上述表述?

作为消费者最信赖的金融行业之一,银行业的存款保险制度与保险业的保障基金制度相比,又有哪些异同?哪种制度“更靠谱”?这正是本文要探讨的内容。

01

每一个储户都应该了解的存款保险:银行储户最后一道安全防线,同一存款人在同一机构最高可获赔50万元

2015年颁布的《存款保险条例》,用“条例”这一较高规格的制度奠定了我国金融业基本盘——银行的安全基石。存款保险采用一系列科学的保险机制,确保了广大储户的本息安全。

1、大数法则:4000余家银行参保,有效地分散和预估风险

央行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共4027家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规定办理了存款保险投保手续,2021年归集保费467亿元;截至2021年末,存款保险基金余额960亿元。

存款保险的投保人除熟知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还涵盖了政策银行、外资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者以及互联网银行等。投保范围越大、类型越广,越有助于存款保险有效分散和预估风险。

2、风险定价:按不同金融机构的风险等级,科学计算保费金额

《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存款保险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两部分构成。在实际执行中,各家银行的费率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存款结构情况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的累计水平等因素综合定价,费率低至万分之一,高到万分之二十不等,科学精准的适应了各家银行的风险水平,不仅降低保费的缴纳负担,也是后续有效开展风险救助的根本前提。

3、损失补偿:规定最高偿付限额为存款本息合计50万元

《存款保险条例》提出了“限额偿付”的概念,即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的本息合计50万元以内的,予以全额偿付。但《条例》也同时提出了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为具体情况的变化留出空间。

存款保险定位于损失补偿原则,框定合理的偿付范围,效率的基础上兼顾公平,最大限度的补偿存款人的实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4、风险预警:对风险银行提前预警,防止损失扩大化

《存款保险条例》明确赋予了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对投保银行的风险警示权力。若投保银行进一步出现资本充足率大幅下降,严重危急存款和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等行为,且没有合理改进的,可提高其适用费率。

存款保险的风险监测和预警职能,能够提升投保银行的风险意识,敦促其合理评估并严格管控自身风险,提前预判,防止损失扩大化。

02

银行、保险谁更安全?相较存款保险制度,修订前《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运行机制较为单一

银行业的存款保险制度诞生于2015年,而保险业的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却诞生于2008年,比前者早了7年时间,也因此,二者在规则设计理念方面存在显著不同。

具体来说,存款保险定价和补偿机制要更为科学合理,而同为行业“后备资金”的保险保障基金,其运行机制相对比较单一,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方面,未能采用风险定价机制。保险保障基金仅根据不同的保险业务类型规定了差别费率,这将导致合规公司与风险公司面临相同的缴纳比例,难以体现科学性。

另一方面,未能体现风险补偿原则。保险公司从纯保障型业务到纯理财型业务,不同类型保单覆盖的风险千差万别,但保险保障基金仅从金额上进行区分,且没有设置救助金额上限,没有反映“保障”这个设立初心。

此外,保险保障基金也没有非常明确的风险预警职能,无法事前采取措施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

不过,保险消费者也完全不用担心。随着经济发展环境和内外部风险因素的不断变化,2008年颁布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已无法满足新形势下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的要求。为此,今年年初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保障基金(征求意见稿)》拟对原办法进行了大刀阔斧的修改,慧保天下在《1800亿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迎大修:不是所有保单都能获得救助》一文中曾有过详细解读。

修改后的保险保障基金将体现出与存款保险相似的运作模式,在维护消费者资金安全性的最后一道防线建设上,两个行业也开始趋同:

一是完善风险定价,将原有的半固定费率调整为风险定价的浮动费率,精准匹配不同保险公司的风险等级;

二是体现损失补偿原则,对于万能险和投连险这类偏理财性质的保单,其救助另行规定;

三是可进行风险预警,明确保障基金承担风险监测职能,有义务提出处置建议以防范风险发生。由此可见,未来的保险保障基金将以更加科学的理念,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好的守护投保人每一张保单的安全。

存款保险与保险保障基金的异同

03

银行的尽头是保险,而保险的意义是未雨绸缪,事前防范远比事后补救更重要

除了存款保险和拟修改的保险保障基金外,今年上半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更高的层面上夯实了金融监管部门、各级政府、存款保险基金以及各类行业保障基金的风险监测预警职能。

购买保险的意义不仅在于出险后的理赔,更多是在于提前意识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能够未雨绸缪、事先采取措施予以防范,其意义将远大于事后补救。毕竟,存款保险或保险保障基金的金额都存在上限,没有能力也不应该承担全部兜底职能。

事实上,近年来无论是银行业还是保险业,都已充分意识到了这一点,陆续通过市场化或行政化的方式,提前将隐患消弭于无形,避免了损失进一步扩大到无法承受的局面。

如近期的河南村镇银行事件,虽然引发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但同期的一则《中原银行吸收合并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焦作中旅银行的批复》却有着积极正面的意义。过程大致为,中原银行以其定向增发的股份和现金等约285亿元的对价,吸收资产,偿还负债,接收业务、网点、员工,三家城商行最终将被注销。值得注意的是,除中原银行外,还有两家不良资产处置公司也出资245亿元参与并购,意味着这是一个剥离不良资产、提前化解风险的典型案例。

其实早在2020年以前,银行业已开始逐步调整结构,202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定下通过改革重组化解风险的基调,存款保险则作为风险处置的最后一道防线为储户保驾护航。

无独有偶,保险业也正在采取类似的方式化解某些公司的风险。今年6月,西水股份(600291)退市,天安财险将其资产包以21亿元挂牌转让,最终天安财险可能会面临和上述三家城商行同样的结局,即被其他保险公司吸收合并,从而避免动用巨额保险保障基金接盘的局面。

写此文时,收到了河南村镇银行的案件侦办取得重大进展的好消息,这无疑是一针强心剂,重振了广大储户们对银行和金融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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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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