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银保监复〔2022〕38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吕梁市分行关于交城西营镇营业所更名的请示》(吕邮银请〔2022〕2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城西营镇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城县西营镇营业所”,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城县西营镇营业所”。
二、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你分行应自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市场监管、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吕梁监管分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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