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吕梁监管分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城西营镇营业所更名的批复

吕银保监复〔2022〕38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吕梁市分行关于交城西营镇营业所更名的请示》(吕邮银请〔2022〕2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城西营镇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城县西营镇营业所”,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城县西营镇营业所”。

二、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你分行应自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市场监管、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吕梁监管分局

2022年7月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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