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哈银消费金融”)首次被列入市场监管部门经营异常名录。
蓝鲸财经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日前,哈银消费金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显示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列入日期为本月1日,作出决定的机关为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上述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官网显示,哈银消费金融是由哈尔滨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设立的、全国第19家开业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公司于2017年4月正式开业,2019年引入百度旗下度小满金融战略投资后,注册资本增加为人民币15亿元。
天眼查显示,哈银消费金融目前有7位股东,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53%。其他股东包括度小满(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斯特福德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同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赛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黑龙江信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股30%、6.33%、5%、3.33%、1.67%、0.67%。
哈银消费金融并未在官网发布2021年业绩信息,但作为主发起人,哈尔滨银行去年年报中披露了哈银消费金融2021年的经营数据。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哈银消费金融资产总额136.38亿元,同比增19.88%;贷款余额130.4亿元,同比增23.0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9.6亿元。并未披露净利润相关数据。
不过,哈银消费金融官网曾发布公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38.8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1.89%;管理贷款总额达160.65亿元,同比增长超过45%;贷款余额同比增长超50%;实现净利润0.61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天眼查显示,该公司存在股东股权被冻结的情况。2020年9月、2021年4月,黑龙江赛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哈银消费金融全部股权两次被冻结,执行法院分别为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哈尔滨市法院。
此外,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哈尔滨银行去年的业绩也不尽如人意。数据显示,2021年,哈尔滨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23.20亿元,同比下滑15.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41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4.716亿元,降幅63.24%。
官网显示,哈尔滨银行(06138.HK)成立于1997年2月,总部位于哈尔滨市,目前有17家分行。2014年3月31日,哈尔滨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第三家登陆香港资本市场的城市商业银行,也是中国东北地区第一家上市的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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