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泽银保监罚决字〔2022〕17号)

(陵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六泉分社,郭江斌、郭晋飞、王文富、赵静)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泽银保监罚决字〔2022〕1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郭江斌、郭晋飞、王文富、赵静

单位

名称

陵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六泉分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郑沁波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规发放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陵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六泉分社罚款20万元,对郭江斌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郭晋飞、王文富、赵静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晋城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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