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五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忻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白勇
单位
名称
山西五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陈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资产分类不准确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山西五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罚款30万元;对白勇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忻州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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