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银保监复〔2022〕295号
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董事长致我局关于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变更营运资金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0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6号,以下简称《细则》)和《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行上海分行转换1亿元人民币等值的外汇营运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营运资金。
二、变更后,该分行营运资金为8亿元人民币,其中外汇营运资金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营运资金6亿元人民币。
三、你行应按照《条例》《细则》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此复。
上海银保监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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