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廊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廊坊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王元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损坏金融许可证
行政处罚依据
《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1年第3号)第十八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廊坊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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