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银保监分局关于崔博任职资格的批复

葫银保监复〔2022〕34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你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关于对崔博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浦银沈发【2022】13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核准崔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葫芦岛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收到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如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到任,本批复失效,我局将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葫芦岛银保监分局

2022年8月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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