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宽甸农商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丹银保监复〔2022〕42号

宽甸农商银行

你行《关于修订〈辽宁宽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请示》(宽农商银〔2022〕301号)收悉。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修改后的《辽宁宽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你行要于本批复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报丹东银保监分局备案。

三、请你行持本批复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变更登记。

此复。

丹东银保监分局

2022年8月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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