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银保监复〔2022〕39号
贵州银行毕节分行:
你行《贵州银行毕节分行关于织金安居支行开业的请示》(黔银毕呈〔2022〕2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织金安居支行开业,该支行为经营型支行,营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双堰街道安居路安置房3-4号楼1层门面。
二、核准该支行业务范围为:经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经上级行授权的业务。
三、你行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在领取金融许可证后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四、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织金安居支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1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原开业核准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未尽事宜按照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毕节银保监分局
2022年8月3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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