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银保监复〔2022〕278号
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谈固南大街支行变更名称的请示》(农银石发〔2022〕7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谈固南大街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体育南大街支行”。
你行应自作出本行政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局报告。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行政许可文件失效。
河北银保监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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