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银保监复〔2022〕272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华夏银行(600015)石家庄分行关于石家庄天水丽城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华银石发〔2022〕28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天水丽城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行应做好该机构终止营业后有关业务的清理移交及善后工作,做好对社会公众的公告、解释,切实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三、你行应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10日内将该机构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局,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河北银保监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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