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银保监分局关于杨红梅任职资格的批复

营银保监复〔2022〕58号

大连银行:

你行《关于核准杨红梅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大连银报〔2022〕13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杨红梅任大连银行营口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如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我局将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营口银保监分局

2022年8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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