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银保监分局关于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西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锦州银保监分局复〔2022〕34号

锦州农商银行

你行《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凌西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锦农商银〔2022〕26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行凌西支行终止营业。你行要在机构终止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西支行终止营业。

二、妥善处理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西支行终止营业后的人员安置、名称标识及业务划转等问题。

三、你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西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对外进行机构退出公告,同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并在完成相关注销手续的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锦州银保监分局

2022年8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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