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银保监复〔2022〕36号
重庆南川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重庆南川石银村镇银行关于核准张莽任职资格的请示》(重南石银发〔2022〕7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涪陵银保监分局审核,张莽具备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现核准其拟任重庆南川石银村镇银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及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到任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涪陵监管分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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