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银保监复〔2022〕168号
重庆市银行业协会、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重庆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
《关于设立成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重庆)的请示》(渝银协〔2022〕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发起设立成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重庆),我局为业务主管单位。
二、同意成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重庆)章程(草案)。
三、同意你们提交的理事会单位及成员建议名单、监事建议名单。
四、同意龙能斌同志担任筹备组组长,负责成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重庆)筹备工作,筹备期间兼职不兼薪。
五、你们作为发起单位,应督促成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重庆)严格遵循“恪守公益性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重庆银行业保险业的服务水平和软实力,构建公平和谐的市场环境”宗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成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重庆)章程,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
此复
重庆银保监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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