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岭分理处终止营业的批复

鞍银保监复〔2022〕62号

鞍山农商行:

你行《关于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岭分理处终止营业的请示》(鞍农商行〔2022〕267号)收悉,经审查,同意你行红岭分理处终止营业。你行要在机构终止营业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相关人员安排和业务归并工作,确保终止营业工作平稳进行。

二、加强内控管理,做好对外宣传工作,避免出现挤兑和管理失控等问题。

三、接到此文后,你行要在10日内将红岭分理处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局并及时办理工商注销手续,做好公告工作。完成终止事项后一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

此复。

鞍山银保监分局

2022年9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悦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