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银保监行许〔2022〕109号
甘肃天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甘肃天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新分理处终止营业的请示》(天农商银发〔2022〕18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甘肃天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分理处终止营业。
二、你行应按规定妥善处理好终止营业后的业务清理、档案移交及其他事宜,做好对外公告和解释工作。
三、你行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将高新分理处《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分局,并在完成高新分理处终止营业工作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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