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银保监分局关于杨锦昌任职资格的批复

玉银保监复〔2022〕69号

江川兴福村镇银行

你行《江川兴福村镇银行关于杨锦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江兴村银发〔2022〕2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杨锦昌符合农村中小银行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杨锦昌江川兴福村镇银行风险总监任职资格。

二、接文后,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拟任人应在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聘任文件报我分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失效,玉溪银保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此复。

玉溪银保监分局

2022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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