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南银保监罚决字〔2022〕8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 |
单位 | 名称 |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郑勇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投前调查和投后管理不到位,导致同业投资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 | ||
行政处罚依据 |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第十二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给予30万元罚款。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南平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9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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