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银保监分局关于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曙光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本银保监复〔2022〕37号

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本溪银行关于曙光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本溪银行发〔2022〕18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本溪银行曙光支行终止营业。你行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相关人员安排和业务归并工作,确保终止营业工作平稳进行。

二、加强内控管理,做好对外宣传工作,避免出现挤兑和管理失控等问题。

三、接到此文后,你行要在15日内将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曙光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和对外公告。

此复。

本溪银保监分局

2022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