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银保监复〔2022〕37号
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本溪银行关于曙光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本溪银行发〔2022〕18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本溪银行曙光支行终止营业。你行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相关人员安排和业务归并工作,确保终止营业工作平稳进行。
二、加强内控管理,做好对外宣传工作,避免出现挤兑和管理失控等问题。
三、接到此文后,你行要在15日内将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曙光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和对外公告。
此复。
本溪银保监分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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