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保监局关于庞凯任职资格的批复

冀银保监复〔2022〕329号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601166)关于核准庞凯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兴银请〔2022〕81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核准庞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庞凯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河北银保监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河北银保监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河北银保监局

2022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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