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文银保监罚决字〔2022〕33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单位 | 名称 | 云南广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孙礼彬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一、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 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员工出借资金给客户使用; 三、贷款管理不审慎,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五)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95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文山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9月22日 | ||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