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银保监分局关于辽宁灯塔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佟二堡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辽市银保监复〔2022〕47号

灯塔村镇银行:

你行《辽宁灯塔村镇银行关于终止辽宁灯塔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佟二堡支行的请示》(辽灯村银发〔2022〕29号)已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辽宁灯塔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佟二堡支行终止营业。你行要在该机构终止营业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相关人员安排和业务归并等工作,加强内控管理,确保终止营业事项平稳进行。

二、强化舆情管控,做好和存量客户的沟通解释工作,避免出现挤兑等风险事件。

三、积极与主发起行、人民银行、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沟通,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

四、接到此文后,你行要在15日内将辽宁灯塔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佟二堡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和对外公告。完成终止事项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此复。

辽阳银保监分局

2022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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