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炼)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银保监罚决字〔2022〕5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陈炼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在金华银行温州分行员工违法发放贷款案件中未有效履行贷前调查职责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
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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