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银保监分局关于王宁任职资格的批复

沧银保监复〔2022〕157号

农行河北省分行:

你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关于王宁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农银冀发〔2022〕5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王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王宁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沧州银保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沧州银保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沧州银保监分局

2022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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