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银保监复〔2022〕122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
你单位《中国银行(601988)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丛台东路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邯中银报〔2022〕16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丛台东路支行终止营业,注销其《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0003S313040030。
二、你单位要妥善处理该营业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对外做好终止营业公告。涉及工商登记等法定程序的,你单位要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邯郸银保监分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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