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南扒齿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批复

唐银保监复〔2022〕188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南扒齿港分理处升格的请示》(农银唐发〔2022〕8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南扒齿港分理处升格,升格后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南扒齿港支行。

二、上述机构升格为支行后原经营业务范围不变。

三、你行应按照《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于批准之日起10日内到唐山银保监分局领取该机构金融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唐山银保监分局

2022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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