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银保监复〔2022〕151号
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
你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关于王勇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工银冀报〔2022〕12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王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廊坊银保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廊坊银保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2022年10月08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