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浙商银行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支持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小微金融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总规模100亿。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50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2.47%,全场倍数4.06倍;品种二发行规模50亿元,期限5年,票面利率2.85%,全场倍数4.08倍。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支持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本期债券的成功发行,进一步增强了浙商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大幅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本期债券牵头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簿记管理人)及中金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渤海银行、北京银行、中信建投证券、广发证券和华泰证券,承销团成员为中国工商银行。
此次发行获得市场投资者的踊跃认购,吸引了超过130家投资者参与认购。最终获配的投资者涵盖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基金、券商、信托等各类型市场投资机构,证明了市场对浙商银行小微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以及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金融服务重要窗口理念的高度认可。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将浙江作为共同富裕国家战略实施的先行示范区。浙商银行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深入践行和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建设。2022年上半年,该行支持浙江省内融资总量达8,635亿元;新增贷款超1200亿元,其中,省内新增近600亿元,占比近一半,创历史新高;省内债券承销同比增长82.8%,高于省内银行同业平均增速近80个百分点;省内供应链金融余额161亿元,较年初增幅达91.7%。特别是,今年1-6月,累计向小微客户纾困60亿元,不折不扣落实减费让利,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为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注入“金融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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