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银保监局关于交通银行深圳兰花苑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深银保监复〔2022〕514号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你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关于兰花苑支行终止营业的申请》(交银深〔2022〕5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兰花苑支行终止营业。

你行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终止营业的有关工作,并做好宣传解释。

你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的10日内将上述支行的《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局并对外进行机构退出公告,同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

深圳银保监局

2022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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