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塔山支行更名的批复

安银保监复〔2022〕54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

你行《农行安顺分行关于安顺塔山支行名称变更的请示》(农银安发〔2022〕3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塔山支行”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开发区支行”。

接文后,你行应于10日内持本批准文件和原《金融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开发区支行的名义对外营业。

本批复未尽事宜按照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安顺银保监分局

2022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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