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王静任职资格的批复

莱银保监复〔2022〕33号

莱芜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莱芜中成村镇银行关于王静同志任职风险合规部负责人资格的请示》(莱中村银〔2022〕4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王静莱芜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负责人任职资格。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王静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莱芜银保监分局

2022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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