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银保监复〔2022〕85号
营口农村商业银行:
你行《关于营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街分理处终止营业的请示》(营农商银〔2022〕33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年第5号令)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营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街分理处终止营业,业务合并至老边支行,人员安排至老边支行网点。请你行做好此次机构终止营业的善后和公告工作并及时上缴金融许可证。
此复。
营口银保监分局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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