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银保监分局关于辽宁海城金海村镇银行修改章程的批复

鞍银保监复〔2022〕68号

辽宁海城金海村镇银行

你行《辽宁海城金海村镇银行关于修改<辽宁海城金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请示》(辽海村银发〔2022〕32号)已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鞍山银保监分局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行修改后的《辽宁海城金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相关法定变更手续,并将有关变更情况报告我局。

此复 。

鞍山银保监分局

2022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