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辽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

(辽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王亚南 田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辽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

姓名

王亚南 田林

单位

辽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名称

辽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赵凯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辽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集中度超比例,贷款风险分类不真实。王亚南对该行授信集中度超比例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田林对该行贷款风险分类不真实行为负有领导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辽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5万元;对王亚南处以警告;对田林处以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辽源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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