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保监复〔2022〕498号
中国农业银行:
你行《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核准刘仁举任职资格的请示》(农银函〔2022〕38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刘仁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行长任职资格。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刘仁举到任,并向我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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