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刘露任职资格的批复

渝银保监复〔2022〕210号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核准刘露任职资格的请示》(厦门银行〔2022〕289号)有关资料收悉。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原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露厦门银行重庆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在任职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任职决定文件。逾期未到任,此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重庆银保监局

2022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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