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获悉,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阶段性延长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措施的通告》表示,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申请在2023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
据悉,在此期间,其缴存职工正常申请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缓缴影响。缓缴到期后,单位应按规定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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