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托管业务迎监管新规 进一步促进资管市场健康发展

2022-12-29 18:47:01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12月29日讯(记者 曾蔷)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托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银保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12月29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银保监会指出,《办法》的制定发布,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托管业务范围和经营规范,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利于更好发挥第三方独立托管机制作用,为资产管理等领域发展提供支持;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管,督促商业银行落实风险管理和合规展业的主体责任,实现审慎稳健经营。

促进商业银行托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产管理市场发展和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商业银行积极为各类资管产品和社保基金、养老金等提供托管服务,业务规模稳步扩大、服务种类不断增多。目前,托管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中间业务之一,也为金融市场健康稳健发展做出了贡献。托管业务快速发展,对商业银行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出新的需求和更高要求。

据悉,《办法》共六章48条,包括总则、基本要求、业务范围与托管职责、管理要求、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相关概念和基本原则。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第三方,为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及社保基金、养老金、保险资金等提供财产保管及相关服务的行为,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独立审慎、风险隔离原则,保障托管财产的独立性。二是明确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应持续符合的基本要求。三是明确托管业务范围和托管职责。要求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是否能够实际控制,将托管产品财产分为可托管资产和其他资产,根据自身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适合的托管服务和其他服务,并应通过托管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四是提出托管业务管理要求。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托管业务治理架构,并从管理体系、管理制度、业务独立性、授权控制、业务准入、宣传营销、数据保护等方面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五是进一步强化持续监管措施、监管处罚、数据报送和自律管理等相关安排。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银保监会在认真总结国内实践和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形成了《办法》。在现有监管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对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明确基本规则、强化底线要求,细化重点环节的管理标准,促进商业银行秉持诚实守信的法律契约精神,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和制度建设,提升托管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业务透明度,有效管控业务风险,依法维护财产权利,实现托管业务高质量发展。《办法》注重与各相关领域的现行托管规则保持衔接,共同形成对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监管合力。

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指出,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所指的“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托管各类资管产品,如理财、信托、基金及券商资管、保险资管等产品,是对金融产品投资资产的独立托管。这种托管,与商业预付款等资金类存管业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完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办法》是关于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总体性、基础性规则,与现有资管产品及社保基金、养老金等具体产品和行业领域的现行托管规范相衔接,共同形成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规则体系。

强化对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持续性监管

1998年至今我国托管行业已经走过24年发展历程,托管机制应用范围从公募基金拓展到保险资管、券商资管、信托计划、养老金、跨境资产等领域,对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健运行起到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开展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超过30家,资管产品类托管规模超过150万亿元,托管业务在重要性、影响力快速提升的同时,也面临着加强监管、规范管理的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对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管主要作出三方面规定。一是强化持续性监管。对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的组织架构、业务规范、系统安全等提出监管要求,将托管业务合规性和审慎性作为监管评级的重要依据。二是强化监管处罚。对于商业银行违规开展托管业务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不符合托管业务资质、不满足托管业务能力要求、托管业务开展不审慎的商业银行,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依照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原则,暂停其相关业务。三是强化自律管理。明确银行业自律组织依法实施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自律管理,维护托管业务的市场秩序、规范托管业务行为。

董希淼表示,此前,关于资管产品托管的规制相对原则,部分体现在各个具体行业和具体产品的监管制度之中。在这种情况下,银保监会制定形成《办法》,在现有监管制度基础上,明确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的基本规则、底线要求以及重点环节的管理标准,从机构监管角度强化对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持续性监管,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办法》正式公布后,将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托管业务范围和经营规范,更好发挥第三方独立托管机制作用,为“资管新规”制度体系添砖加瓦,进一步促进资产管理市场和资管业务健康发展。

董希淼进一步表示,目前,《办法》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但总体规则和方向已经基本确定,建议商业银行对照《办法》全面梳理存量业务合规情况,对不符合《办法》原则的要及早进行整改。《办法》拟设定一年过渡期,为商业银行留出较为充足的调整时间,有助于保障托管业务有序平稳整改。

作为头部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有关负责人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下一阶段,工商银行作为国有大行,将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全面落实监管部署,遵守办法要求,在规范经营行为上做表率,同时作为中国银行(601988)业协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工商银行将致力于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推动托管行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部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面向新时期托管业务的机遇和使命,商业银行需要不断锤炼强化业务核心能力建设,优化管理理念和业务流程,切实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责担当。下一阶段,建设银行将根据政策要求,不断提升托管运营质效和客户服务水平,筑牢业务合规底线,全面提升托管业务风险防范能力,以扎实工作落实《办法》提出的各项要求。

(责任编辑:周文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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