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关于核准彭聪慧等二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厦银保监复〔2022〕216号

同安农银村镇银行

《厦门同安农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同农村银〔2022〕9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彭聪慧、林雅珍等二人厦门同安农银村镇银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上述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若拟任人未在3个月内到任,则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2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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