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银保监行许〔2022〕112号
东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东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尹建华副主任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东信联发〔2022〕23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尹建华东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核准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书面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许可事项注销手续。
此复。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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