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银保监复〔2022〕98号
新疆乌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报送的《新疆乌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乌商行〔2022〕407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核准你行修改后的《新疆乌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你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分局书面报告。
阿克苏银保监分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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