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银保监分局关于河北邯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邯银保监复〔2022〕174号

河北邯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河北邯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邯农商〔2022〕6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8767.3314万元变更至人民币92767.3314万元。

二、你行应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工作,并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邯郸银保监分局报告。

三、你行应当自邯郸银保监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和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向邯郸银保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邯郸银保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邯郸银保监分局

2022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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