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银保监复〔2022〕174号
河北邯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河北邯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邯农商〔2022〕6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8767.3314万元变更至人民币92767.3314万元。
二、你行应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工作,并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邯郸银保监分局报告。
三、你行应当自邯郸银保监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和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向邯郸银保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邯郸银保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邯郸银保监分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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