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银保监复〔2022〕232号
河北涞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报送的《河北涞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涞农商行〔2022〕122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同意你行对本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原第一百二十条修改为:本行董事会设独立董事3名,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独立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在本行任职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年,且不得在超过两家商业银行同时担任独立董事,不得同时在经营同类业务的保险机构担任独立董事。
二、原第一百三十六条修改为:本行设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本行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中设职工董事3名,非职工董事6名(含独立董事3名)。
保定银保监分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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