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银保监复〔2022〕169号
曲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曲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曲信联发〔2022〕8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5号)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联社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8292.6488万元变更至人民币58292.6488万元。
二、你联社应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工作,并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邯郸银保监分局报告。
三、你联社应当自邯郸银保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和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向邯郸银保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行政许可失效,由邯郸银保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邯郸银保监分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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