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银保监局关于刘明尧任职资格的批复

新银保监复〔2022〕192号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刘明尧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农银函〔2022〕43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明尧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行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在收到监管部门发出任职资格核准文件的三个月内,向监管部门报告你行对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的任职决定及履职情况,否则该任职资格失效。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新疆银保监局

2022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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