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银保监复〔2022〕138号
《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红旗楼社区支行开业的请示》(光银张家口发〔2022〕5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5号)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红旗楼社区支行开业,营业场所为: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94号铂金时代广场1号楼1层10室。
二、核准该机构业务范围为:办理银行卡、个人贷款、理财业务、个人外汇、代扣代缴、电子银行、境内外结算业务以及经银行业监管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总行授权的其他业务,不得办理人工现金业务及对公业务。
三、你行应于批准之日起10日内到张家口银保监分局领取该机构金融许可证,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在市场监管、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张家口银保监分局提交相关情况报告。
四、该机构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你行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张家口银保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五、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张家口银保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张家口银保监分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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