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梅任职资格的批复

张银保监复〔2022〕139号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张梅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冀银发〔2022〕246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等规定,批复如下:

核准张梅河北银行张家口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张梅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张家口银保监分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许可事项予以注销。

张家口银保监分局

2022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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