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银保监复〔2022〕127号
滦平农村商业银行:
你单位《河北滦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王明松同志任副行长职务的请示》(滦农商银发〔2022〕9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王明松河北滦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
王明松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承德银保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承德银保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承德银保监分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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